(一)推广跆拳道运动,组织群众参加各类跆拳道运动; (二)组织各种跆拳道竞赛、培训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; (三)对辖内举行的跆拳道竞赛相关活动进行指导; (四)按规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、委托以及购买服务等事项。(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开展的业务活动,必须在取得相关审批许可证后方能进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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